本文是学习GB-T 15162-2018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飞播造林宜播地、播区选择条件、树(草)种选择和种子、作业设计、飞播施工、成效调
查以及档案管理等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飞播造林种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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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72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 8822.1~8822.13 中国林木种子区
GB/T 10016 林木种子贮藏
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 15776—2016 造林技术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飞播造林 afforestation by aerial sowing
根据植被自然演替规律,以天然下种更新原理为理论基础,结合植物种生态、生物学特性,模拟天然 下种,利用飞机把林木种子播撒在造林宜播地段上,集飞播、封育、补植补播或复播、管护等综合造林作
业措施为一体,以恢复、改善和扩大地表植被为目的的造林技术过程。
3.2
播区 aerial sowing compartment
连成一个整体、单独进行设计并进行飞播造林作业的区域单位。
注:播区包括宜播区和非宜播区。
3.3
小播区群 aerial sowing group
若干个相对集中,不相连接,而可以实施串联飞播造林作业的播区地块群。
3.4
宜 播 地 suitable sites
适宜开展飞播造林的各种地类。
注:宜播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疏林地、灌丛地,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及其他适宜飞播的土地。
3.5
航高 navigation height
飞播作业时,飞机距离地面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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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播幅 navigation width
飞机在播区作业的有效落种宽度。
3.7
航标点 point of navigation mark
飞播作业的导航信号标志点。该点位于播带的中心线上,飞播作业时飞机在其上空沿线压标播种。
3.8
航标线 line of navigation mark
同一序列彼此相邻不同序号航标点的连线。
3.9
卫星定位导航飞播作业 satellite position guided
aerial sowing
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导航技术进行飞播造林作业。
3.10
航迹 flight path
飞机飞播作业时的飞行轨迹。
3.11
飞行作业航向 flying direction of navigation
飞机在播区飞播作业时飞行的方向。
注:飞行作业航向一般用飞行方位角表示。
3.12
飞行作业方式 operation system for flight
飞机在播区作业时的飞行方法和顺序。
3.13
接种样方(点) sample plot
飞播作业时用于检查播种质量、统计落种情况的接种点。
注:接种样方(点)一般为1 m×1 m。
3.14
接种线 line of connecting sample plots
播区内同一序列彼此相邻不同序号接种样方(点)的连线。
3.15
有效苗 available seedlings
播区宜播面积范围内,播种苗或天然更新的同一类型、同一苗龄(苗龄级)的目的苗。
3.16
有苗样地 sample plot with available seedlings
成苗调查时,有1株以上乔木或灌木树种,或3株以上多年生草本植物有效苗的样地。
3.17
有苗样地频度 frequency of sample plots with
available seedlings
有苗样地占播区宜播面积范围内设置样地总数的百分比。
3.18
成苗面积 area of grown-up seedlings
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时,播区宜播面积达到成苗标准的面积。
3.19
成效面积 effective area
飞播造林后成效调查时,播区宜播面积达到合格标准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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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飞播种子处理 seed treatment for aerial sowing
飞播前,对种子进行消毒、包衣、破壳、脱蜡、去翅、脱芒、丸粒等方法进行的预先处理。
3.21
复播 remedy aerial sowing
对成苗等级评定不合格的播区再次飞播作业。
3.22
沙障设置 sand-barrier
在植被盖度小,播种后容易产生种子位移、沙埋的地段,飞播前用黏土、农作物秸秆、灌木枝条、土工
材料等埋设成不同规格的网或带,以保证种子的定位与覆土,有利于种子发芽并得到庇护的技术措施。
飞播造林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a) 飞播造林应坚持统一设计,综合作业的原则;
b)
飞播造林应在对各方面条件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并辅以补植、补播等措施;
c)
飞播造林应具备符合使用机型要求的机场或保证飞机安全起降条件的场所,并有承担飞播作
业的专业技术队伍;
d)
飞播造林应按照所属林业生态工程规划内容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实施,按标准评定验收;
e) 飞播造林作业设计单位应具备从事飞播造林规划设计的专业能力。
根据气候特点,将全国划分为九个区域,划分方法和结果执行 GB/T 15776—2016。
本标准将播区
归成两个类别区:即旱寒区(极干旱、干旱、半干旱、高寒)和其他区(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寒
温带)。
播区选择自然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a) 具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播地,其面积一般不少于飞机一架次的作业面积;
b)
宜播面积应占播区总面积60%以上;北方山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播区应尽量选择阴坡、半阴
坡,阳坡面积一般不超过40%;
c)
播区地形起伏在同一条播带上的相对高差不超过所用机型飞行作业的高差要求,应具备良好
的净空条件,两端及两侧的净空距离应满足所选机型的要求,主要飞播造林飞机机型技术参数
参见附录 A;
d) 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热条件等自然立地条件适宜飞播造林。
播区土地权属明确,能够落实播前播区地面处理、飞播作业和播后封育管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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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 选择天然更新能力强、种源丰富的乡土树种;
b) 选择中粒或小粒种子,产量多,容易采收、贮存的树种;
c) 选择种子吸水能力强,发芽快;幼苗抗逆性强,易成活的树种;
d) 选择适宜自然立地条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的树种。
草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
选择具有抗风蚀、耐沙埋、自然繁殖力强、根系发达、株丛高大稠密、固沙效果好的多年生草种;
b) 选择有利于乔、灌树种生长和植被群落发育的草种。
飞播造林的种子质量应达到 GB/T7908 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质量标准。
飞播用种优先选用本地区优良种源和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外调种子应符合GB/T
8822.1~8822.13
规定的调拨范围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飞播造林用种实行凭证用种制度,用于飞播造林的种子应具有森林植物(种子)检疫证、检验证及种
子标签,供种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的检验、检疫及贮藏,执行
GB/T 2772、
GB/T 10016 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飞播前要对种子进行处理,包括种子消毒、在种子外表采用粘着胶、药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等包衣、丸
粒化处理,或对硬皮、蜡质种子进行破壳、脱蜡、去翅、脱芒、筛选等机械处理,以增加种子粒径和重量、减
少种子漂移和鸟鼠危害,促进种子发芽。
在播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林业生态工程规划内容和要求,以播区或小播区群为单位进行飞播造林
作业设计。
采用路线调查进行播区踏查。通过踏查,观察拟开展飞播造林地区全貌以及地形、净空情况,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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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播面积比例,了解土地权属情况,框划播区范围。在开展过森林资源调查的地区或区域,也可以利用
近期森林资源调查、林地规划等成果确定播区范围。
7.2.2.1 自然条件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播区范围的地形、地势、气候、土壤、植被及森林火灾和病、虫、鼠、兔害等。
7.2.2.2 社会经济调查
调查播区范围人口分布、交通情况、土地权属、农林业生产建设状况、农村能源消耗情况以及畜牧种
群数量、放牧习惯以及当地相关的劳动生产定额等。当地政府和群众对飞播造林的认识和要求以及附
近可使用机场等情况。
7.2.2.3 小班区划与调查
7.2.2.3.1 小班区划任务
小班区划任务包括:
a)
现地区划界定飞播造林播区地类面积及分布情况,根据播区宜播地类的自然分布情况,结合当
地飞播造林可供使用飞机的飞行作业特点,利用地形图、最新遥感影像或航片调绘确定播区
边界;
b) 准确量算、统计播区宜播面积,计算播区宜播面积率;
——宜播面积率计算方法:宜播面积/播区面积
c) 落实飞播造林技术措施,准确计算相关工程量。
7.2.2.3.2 小班区划
小班区划遵循以下方法:
a)
以播区为单位,利用测绘部门绘制的最新的比例尺为1:50000或1:25000的地形图,现地
或根据最新遥感影像或航片进行小班勾绘。
b)
小班最小面积以能在地形图上表示轮廓形状为原则,最小小班面积不小于0.2
hm²; 最大小班 面积不超过40 hm²
c)
分别地类划分小班,地类分类系统执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有关规定。
沙区播区小班区划中,应同时兼顾到沙丘类型和形态,区别划分丘间低地、背风坡、迎风坡。
7.2.2.3.3 小班调查
小班调查应按照以下内容和方法进行:
a)
小班调查内容:对非宜播地类只调查地类;对宜播地各地类详细调查地形地势、土壤、植被、土
地利用情况等项目,分别对各项目相关调查因子进行调查记录:
——地形地势:坡位、坡向、坡度、海拔高度;
— 土壤:土壤种类(土类)、土层厚度以及腐殖质层厚度;
——植被:灌草植被调查记录灌(草)种类、起源、覆盖度、平均高度以及分布情况,疏林地、低效
林地还应调查树种组成、平均年龄、平均胸径、平均高、郁闭度、自然度、天然更新情况;
——土地利用状况:如开荒、樵采、放牧等人为活动情况。
b)
采用小班目测和随机设置样地(标准地)实测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无林地、疏林地调查样地面
积100 m², 灌木林样地面积为10 m², 草本群落样地面积4 m²;
样地数量:小班面积3 hm²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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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2个,4 hm² ~7hm² 设3个,8 hm² ~ 12hm² 设4个,13 hm²
以上设置不少于5个。
c) 现场综合分析小班宜林宜播性。
d)
内业整理播区调查卡片,求算小班面积,并对宜播地各小班详细地调查地形、地势、地类,统计
播区宜播面积,参见附录 B ( 表 B. 1 播区地类面积统计表)。
树种配置设计应遵循以下方法:
a)
树种配置方式分乔木纯播、乔木混播、乔灌混播、灌木纯播、灌木混播、灌草混播等六种类型。
b)
为提高森林防火、保持水土和抵抗病虫害能力,提倡针阔混交、乔灌混交、灌木混交,采用全播
区或带状混播等方式进行播种,培育混交林。
c) 各地树(草)种设计可参照附录 C 。 引进树(草)种要试验成功后方可应用。
在保证种子落地发芽所需的水分、温度和幼苗当年生长达到木质化的条件下,以历年气象资料和以
往飞播造林成效分析为基础,结合当年天气预报,确定最佳播种期。
播种量设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a)
以既要保证播后成苗、成林又要力求节省种子为原则。各地结合实际参照附录
D, 依据式(1)
确定 ;
式 中 :
style="width:4.23997in;height:0.65244in" />
… ………………
(1)
S— 每公顷播种量,单位为克每公顷(g/hm²);
N— 每公顷计划出苗株数,单位为株每公顷(株/hm²);
E—— 种子发芽率,%;
R— 种子纯度,%;
A-— 种子损失率(鸟、鼠、蚁、兽危害率),%;
G—— 飞播种子山场出苗率,%;
W- 种子千粒重,单位为克每1000粒(g/ 千粒);
b) 设计每架次载种量,计算播区种子需要量;
c) 设计种子处理方式和方法。
style="width:0.54673in;height:0.5467in" />
植被处理设计应根据地表植被状况选择不同处理方式,并落实到小班:
a)
对草本、灌木盖度偏大,可能影响飞播种子触土发芽和幼苗生长的小班,可进行植被处理设计;
b)
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和植被稀少小班,应提前封护育草(灌),使草(灌)植被有所恢复,以提高飞
播成效;
c) 植被处理设计落实到小班,并计算相应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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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整地设计应根据立地条件选择不同的方式:
a)
为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和增加种子触土机会,对地表死地被物厚或土壤板结的播区地块,根据当
地社会、经济条件,可设计简易整地,并计算相应的工程量;
b)
沙区流动、半流动沙地上实施飞播作业,可选择风蚀沙埋地段搭设沙障。结合播区条件,设计
材料种类、沙障长度,并计算工程量和材料需要量等。
机型与机场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根据播区地形地势等地貌特点和机场条件,选择适宜的机型;
b)
根据播区分布和种子、油料运输、生活供应等情况,就近选择机场;若播区附近无机场,经济合
理的条件下可选建临时机场。
飞行作业方式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播区的地形和净空条件、播区的长度和宽度、每架次播种带数和混交方式,设计飞行作业
方式。飞行作业方式分为单程式、复程式、穿梭式、串联式以及重复式等;
b) 根据设计的树(草)种、播种量及飞行作业方式,设计飞行作业架次组合。
按基本沿着相同海拔高度飞行作业的原则,结合播区地形条件,确定合理的飞行作业航向,图面量
算播区的飞行方位角;
一般航向应尽可能与播区主山梁平行,在沙区可与沙丘脊垂直,并应与作业季节
的主风方向相一致,侧风角最大不能超过30°,尽量避开正东西向。
根据设计树(草)种的特性(种子比重、种粒大小)、选用机型、播区地形条件确定合理的航高与播幅。
为使飞播落种均匀,减少漏播,
一般每条播幅的两侧要各有15%左右的重叠;地形复杂或风向多变地
区,每条播幅两侧要有20%的重叠。
根据播区具体情况和机组的技术条件设计采用卫星定位导航。
依据播区社会经济情况、土地权属等,结合飞播造林的经营方向,提出播后5~7年内适宜的封育管
护形式和措施。执行GB/T 15163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投资预算包括以下内容:
a)
直接生产费:种子费(包括种子购置费、调运费和药物处理费等)、飞行费(包括试播费、飞行费、
调机费等)、地面处理费(包括植被处理费、沙障设置费、简易整地费)、勘察设计费、飞播作业费
(包括种子处理费、种子复检费、装种费、导航费、机场租赁费、地勤费、交通运输费、气象服务
费、通讯联络设备费等)、播区管护费(封禁设施及维护费、管理员工资、育林措施费)、用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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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等;
b)
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督管理费、成苗及成效调查费、检查验收建档费、办公费等;
c) 补植、补播费及复播费等;
d) 对资金来源作出具体说明。
7.13.1 设计说明书
飞播造林设计说明书一般以市(地级)或建设单位为单位分播区合并编制,也可以县(市、区、旗)为
单位编制,应简明扼要,方便生产。主要内容包括播区概况、飞播条件分析、播区边界范围与面积、宜播
面积、树(草)种选择与配置、播种量与用种量、种子处理方法、播种期、播区地面处理、机型与机场、飞行
作业方式与架次组合、导航方法、播区管护、投资预算、保障措施等。
7.13.2 设计图件
7.13.2.1 播区位置图
以地(市)或建设单位为单位,采用1:1000000或1:500000比例尺地形图为地理底图编绘成
图。编绘内容:机场位置、播区名称与位置、标示机场与播区距离等。
7.13.2.2 播区作业图
以播区为单位,采用1:50000或1:25000比例尺地形图为地理底图编绘成图。编绘内容:播区
界线及端拐点坐标、接种(点)线(或航标线)、小班界线、地类符号以及飞行作业架次组合表等。
7.13.3 设计附件
包括播区现状表、飞行作业架次组合表、卫星定位导航各航带航标点经纬度坐标数据表、主要设备
材料清单以及投资概算明细表等设计附表和有关附件。
8.1.1.1 播区标示
由建设单位根据播区作业图所标示的播区边界及端拐点地理坐标,于播前采取现地地形判读、导线
测量或卫星定位导航等方法,现地准确落实播区边界四至,在各端拐点埋桩或沿边界制做标志牌进行播
区标示。
8.1.1.2 播区地面处理
由建设单位根据设计要求,于播前落实完成播区植被处理、简易整地、沙障搭设等地面处理任务。
由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按树种、数量、质量将种子准备到位,并采购准备好种子处理必需的物资材料,
以及种子处理等工作所必需的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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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前以地、市或建设单位为单位,协调、落实飞播作业机场与飞行作业单位,并就各方的责任、义务、
利益等方面内容签订书面合同,保证机场正常开放和飞机按时进场。
在飞播作业之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实施试行飞播作业,采集与飞播造林相关的各类数据,测
试、分析、调节、修正相关参数,使其达到飞播造林设计要求。
由林业主管部门对播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检查验收,设计文件为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符合设计
要求,验收通过,方可实施飞播作业。
飞播作业期间,强化组织管理,统筹安排机场、播区、飞行、通讯、气象、种子处理及装种、质量检查、
安全保卫、生活后勤等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飞播作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气象人员按时观测天气实况并与附近气象台(站)取得联系。对机场、航路及播区按飞行作业要求
及时报告云高、云量、云状、能见度、风向、风速、天气发展趋势等有关因子。
建立统一的飞播指挥通讯系统,机场、播区应配备电台、电话、对讲机等通讯设备,保证地面与空中、
地面与地面之间的通讯畅通,做到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保证飞行安全和播种质量。
飞行作业前,飞行单位应进行空中和地面视察,熟悉航路、播区范围、地形地物,检测通讯设备,并拟
定作业方案。
按设计要求进行种子处理,经处理合格的种子方可装种上机,并应严格按每架次设计的树(草)种数
量装种。
按设计要求压标作业,地形起伏高差较大时,可适当提高飞行高度,但必须保持航向,并根据风向、
风速和地面落种情况及时调整侧风偏流、移位及播种器开关,确保落种准确、均匀。侧风风速大于
5m/s 或能见度小于5 km 时,应停止作业。
飞行作业和机场管理应按照飞行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飞播作业操作细则制定飞播造林施工作业安全
预案,确保人员、飞机和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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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
a)
飞机播种作业的同时进行播种质量检查。按设计播区作业图图示接种线位置顺序进行,
一般 在接种线上从各播带中心起,向两侧等距设置1 m×1m
接种样方2个~4个,逐样方统计落 种粒数并量测实际播幅宽度;
b)
使用卫星定位导航飞播作业时,播种质量检查采取地面接种与查看卫星定位导航仪记录的航
迹相结合,综合评判飞行作业质量;
c)
播种质量检查信息,特别是出现偏航、漏播、重播时应及时反馈,以便纠正或补救;
d)
播种质量检查标准为:实际播幅不小于设计播幅的70%或不大于设计播幅的130%;单位面积
平均落种粒数不低于设计落种粒数的50%或不高于设计落种粒数的150%;落种准确率和有
种面积率大于85%。
style="width:6.34006in;height:0.6534in" />
style="width:9.39327in;height:0.66in" />
飞播作业应实施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对作业进度、作业质量、工程数量等方面做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检查和技术质量认定。
8.3.1.1
播后,播区应严格封护。封育管护期限5~7年。
8.3.1.2
根据播区情况,应制订封育管护制度,落实管护机构和人员,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
8.3.1.3 按设计要求建设封护设施。
播区成苗调查达到成苗合格标准的播区,但难以达到成效标准时,应适时进行补植补播,直至达到
成效标准。补植补播执行GB/T 15776 有关规定。
播区成苗调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播区,在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复播作业。
为了及时掌握播区种子发芽、出苗、幼苗成活及生长变化情况,预测成苗效果,进行出苗观察。
一般
播后种子发芽即进行观察,每季度观察不少于1次,连续观察至播区成苗调查时结束。
掌握播后播区范围内幼苗密度及生长、分布情况,为补植、补播或复播等飞播造林技术措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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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依据。
调查时间宜于飞播作业结束后2~3年进行。
调查的主要内容:宜播面积内有效苗种类、数量;同时对苗高以及苗木生长、分布情况进行调查。
按照成数抽样、线路调查。以播区或小播区群为总体,在播区宜播面积上按不同飞播树种、不同立
地类型和不同地类,选择调查线路。按有苗面积成数估测精度要求达到80%、可靠性为95%(t=
1.96),计算样地数量。要按照调查线路和样地间距的计算结果进行设置样地,样地面积2
m²。 对样地
进行实地调查和统计,并进行成苗等级评定。
表 1 飞播成苗效果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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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苗合格分类,以播区或小播区群为评定单位,按宜播面积平均每公顷有效苗株数与有苗样地频度
2个指标划分标准见表1。
每公顷株数与有苗样地频度2个指标同时达到规定的标准时视为合格。
飞播造林成苗调查应提供成苗调查报告,分析统计结果,以播区为单位评定成苗等级,参见附录
B
(表B.2成苗调查统计表),计算成苗面积;结合出苗观察,阶段性评价飞播造林效果,提出下一步工作
建议。
飞播后5~7年,对播区进行成效调查。对实施复播的播区,成效调查时间可以顺延,但时限不超过
8年。
调查的主要内容:成效面积以及平均每公顷株数、苗高和地径、苗木生长及分布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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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调查方法包括成数抽样调查法和成效面积调绘法,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a) 成数抽样调查法。方法同9.2.4,样地宜使用圆形样地,样地面积10 m²;
b)
成效面积调绘法(小班调查法)。以成效面积为主要调查因子,利用播区作业图、1:10000
比
例尺地形图或航片、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进行现地小班调绘和样地调查。当郁闭度(灌木覆盖
9.3.4.2 达到小班合格标准([9.3.4.2](https://9.3.4.2
m² 样圆调查有 效苗株数。按照机械抽样原则均匀布设10 m² (半径1.79 m)
样圆。在区划的宜播面积小班 内,按下列标准布设:小班面积\<5 hm²,
不少于6个;小班面积6 hm²~10hm², 不少于8个; 小班面积16 hm²~20hm²,
不少于10个;小班面积>20 hm², 不少于15个。
9.3.4.1 样圆合格标准
样圆合格标准根据播区类别分别进行评价:
a) 旱寒区:10 m²
样圆内有1株以上(含1株)乔木有效苗,或1丛以上(含1丛)灌木有效苗;
b) 其他区域:10 m²
样圆内有1株以上(含1株)乔木有效苗,或3丛以上(含3丛)灌木有效苗。
9.3.4.2 小班合格标准
执行 GB/T 15776 造林成效评价中的有效小班为合格小班。
9.3.4.3 成效综合评定
以播区或小播区群为评定单位,按照成效面积占宜播面积比例评定飞播成效。成效面积≥20%,成
效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飞播造林成效调查应提供成效调查报告,以播区为单位综合评定,飞播造林成效调查统计参见表B
(表B.3
成效调查统计表)。对飞播造林各环节的工作做出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议。
10.1 以播区为单位建立技术管理档案。
10.2
档案内容包括林业生态工程规划、调查设计、地面处理、补植补播、飞播生产组织、出苗观察原始
记录、成苗调查原始记录和调查报告、成效调查原始记录和调查报告以及相关的科研、调研资料等。同
时及时对播区所有的生产活动及效益、经验、教训等进行连续性记载。
10.3 档案管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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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
飞播造林主要飞机机型技术参数
飞播造林主要飞机机型技术参数见表A.1。
表 A.1 飞播造林主要飞机机型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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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in 40 s | 2 min 30 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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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62—2018
(资料性附录)
飞播造林播区调查统计表
播区地类面积统计表见表 B.1。
成苗调查统计表见表 B.2。
成效调查统计表见表 B.3。
表 B.1 播区地类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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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2 成苗调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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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3 成效调查统计表
单位为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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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62—2018
(资料性附录)
主要飞播造林树(草)种适播地区
主要飞播造林树(草)种适播地区见表C.1。
表 C.1 主要飞播造林树(草)种适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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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m~2000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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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62—2018
表 C.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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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m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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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62—2018
表 C.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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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m~2400m分布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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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m左右的中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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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62—2018
表 C.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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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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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62—2018
(资料性附录)
主要飞播造林树(草)种可行播种量
主要飞播造林树(草)种可行播种量见表D.1。
表 D.1 主要飞播造林树(草)种可行播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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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 可以 GB-T 15162-2018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进一步学习